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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他人出于保护而非使用目的注册的防御商标,以及被核准注册达三年以上而又从未实际使用过的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商标局递交撤销申请,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或品牌保护扫清障碍。 撤三申请的成功概率很高,原因在于: 1、商标权利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完整使用证据较难; 2、很多商标权利人可能已经变更名称、地址等信息,但未及时向商标局递交信息变更申请,导致商标权利人无法收到答辩通知而无法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
商标被宣告无效的申请主体。
时效: 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30日内(邮戳日期为准)。
裁决: 提交答辩12个月左右下发决定书。
提交申请
官方受理
官方审查
核准登记
下发证书